中國與各國商標 – 如何自己申請大陸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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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顯示的國家,皆可直接詢問顧問,了解詳情)

申請中國大陸商標需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 CNIPA)申請註冊,制度係以註冊保護為原則,申請人可申請包含專利、外觀設計、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

⇨ 申請台灣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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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自己註冊中國大陸商標註冊流程?

中國商標 申請所需時間?

中國大陸商標申請到核准註冊所需時間,約8個月

中國商標 申請流程:

1.申請註冊:
自然人或法人(如公司、協會)皆可申請註冊。如果在大陸沒有營業所,則需委託依中國法律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與台灣相同,可以指定一個商標使用於一個類別之商品或服務,即一標一類、或一標多類。

2.受理:
申請人提交申請,1至2個月收到中國商標局的「受理通知書」,表示商標局已受理您的商標申請案。

3.審查:
商標局會就商標申請案進行「形式審查」及「實質審查」。若商標具識別性,沒有不得註冊之情形,商標局會予以初步審定公告,即初步允許該商標註冊。審查過程中,若商標局對商標申請內容有產生疑義,會要求申請人說明或修正。
若違反中國商標法規定,或者與他人同一商品或服務之已註冊或者初步審定之商標前案,相同或相似有混淆誤認之虞,商標局則會駁回申請,並不予公告。

4.公告、註冊、異議
申請商標獲商標局初步審定公告後,異議期間為自公告日起三個月,一經刊登於公告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及符合中國商標法第十至十二條規定之人均可於異議期間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商標局將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註冊公告。

5.商標權:
商標權自核准註冊當日起算十年。屆滿前可以再延展十年,不限延展次數。申請人可於商標屆滿日期的前十二個月內辦理延展,惟逾期延展須繳交附加費。
如商標連續三年沒有在中國大陸使用,將有機會被他人申請「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又稱「撤三」,等同台灣的商標廢止制度。

二、中國商標申請文件:

申請中國商標所需文件有哪些?

1.申請書(包含申請人、商標圖樣及商品或服務等資訊)

2.委任書

3.優先權證明文件(如主張優先權)

4.身分證明文件(自然人:護照首頁掃描檔案;法人:最近一期公司變更登記表)

申請文件注意事項:

1.文件種類與件數

商標註冊申請書1份、委託書1份、商標圖樣5份、墨色稿1份、證明文件。

2.商標圖樣

必須清晰、便於黏貼,例如耐用的紙張印製或照片。長和寬應當5-10釐米間。

3.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申請商標註冊,應當使用簡體中文(外文書件應當附中文譯本)。

中國商標 商品與服務分類選擇:

商品和服務被分為45大類,每大類中又分若干小類。

中國使用國際分類法體系,但台灣則採取自己的商品分類法。由於分類體系不同,使得台灣申請人較難以自行確認分類。

三、大陸商標的申請費用:

中國商標政府規費:

1.官方規費為¥300 / 類

2.超過10項時,每項商品加收¥30.00

中國商標權專用期限:

自核准商標註冊起,享有10年專用期限。

委由本所辦理中國商標申請:

中國商標申請費用(包含領證費用)一標一類,為13000元。

(同個商標,同時申請台灣大陸,一標一類,為17000元)

每類超過10項的品項,每項加收200元。

您如想申請,或有任何疑問,請聯繫本所專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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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與台灣註冊商標制度比較

中國大陸台灣
審查時間8-10個月4-7個月
專用期限10年10年
費用審查規費人民幣 300 元本
所服務費+該國規費,新台幣 13000 元
審查規費新台幣3000元
本所服務費,新台幣1400 元
主義註冊主義註冊主義
制度審查制審查制
一案多類
商品服務品項10項內有限制
公證認證不需要不需要
優先權申請日6個月內提出申請日6個月內提出
聲明不專用
馬德里會員國

(2021/1/1更新)

所需時間: 270 天.

中國商標申請流程:

  1. 申請註冊:

    自然人或法人(如公司、協會)皆可申請註冊。如果在大陸沒有營業所,則需委託依中國法律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與台灣相同,可以指定一個商標使用於一個類別之商品或服務,即一標一類、或一標多類。

  2. 受理:

    申請人提交申請,1至2個月收到中國商標局的「受理通知書」,表示商標局已受理您的商標申請案。

  3. 審查:

    商標局會就商標申請案進行「形式審查」及「實質審查」。若商標具識別性,沒有不得註冊之情形,商標局會予以初步審定公告,即初步允許該商標註冊。審查過程中,若商標局對商標申請內容有產生疑義,會要求申請人說明或修正。
    若違反中國商標法規定,或者與他人同一商品或服務之已註冊或者初步審定之商標前案,相同或相似有混淆誤認之虞,商標局則會駁回申請,並不予公告。

  4. 公告、註冊、異議

    申請商標獲商標局初步審定公告後,異議期間為自公告日起三個月,一經刊登於公告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及符合中國商標法第十至十二條規定之人均可於異議期間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商標局將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註冊公告。

  5. 商標權:

    商標權自核准註冊當日起算十年。屆滿前可以再延展十年,不限延展次數。申請人可於商標屆滿日期的前十二個月內辦理延展,惟逾期延展須繳交附加費。
    如商標連續三年沒有在中國大陸使用,將有機會被他人申請「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又稱「撤三」,等同台灣的商標廢止制度。